组织人事部概况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5-05
       1.落实党和国家组织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牵头组织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各项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工作。
       4.在党委领导下负责中层干部以及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聘任、管理、考核、激励等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因私出国(境)管理、兼职管理等干部监督工作。
       5.牵头组织、协调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负责传达上级要求,总结报告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落实情况。
       6.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动态管理、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的起草与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人才引进与招聘、人员录用、聘用合同、教职工退休退职手续办理以及伤、残、亡职工抚恤等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有关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保、卫健、工伤事故处理等各项人事、劳资事务;办理请假、休假、补休、加班监督与统计工作;负责教职工劳动纪律、考核工作。负责职工生育管理工作。
       9.负责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核、评聘、晋升以及工人的考核、定级、评聘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专项审核工作;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政治审查工作。
       11.负责统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教师引进、培训、进修、访学及其他教师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12.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安全、保密等工作,以及人员、档案、资产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参与涉及本部门的各类工程项目与设备采购的过程管理与验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全校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工作以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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